选官制度

  魏晋南北朝 清末(1905)
世卿世禄 军功制 察举制 九品中正制 科举制 废科举

九品中正制上品无寒门, 下品无世族
科举制

  • 创立于隋朝隋炀帝时期(隋文帝只是分科考试选拔人才)
  • 武则天的武举和殿试
  • 宋朝的糊名誊录制度
院试 乡试 会试 殿试 备注
乡镇 京城 皇宫  
秀才 举人 贡士 进士 鞠躬尽瘁
案首 解元 会元 状元  



古代所有读书人都可以叫做童生,参加乡镇的院试,考上后就是秀才 (第一名为案首),在去往省城参加乡试,考中了就是举人 (第一名为解元),再到京城参加会试,考上后就是贡士 (第一名为会元),再到皇宫参加殿试,通过了就是进士 (第一名为状元)

中央与地方的管理制度

  • 秦朝
    • 三公九卿制
    • 郡县制
  • 汉朝
    • 三公九卿制
    • 州(刺史)、郡、县
  • 隋朝
    • 三省六部制
    • 州县
  • 唐朝
    • 三省六部制
    • 道、州、县
  • 宋朝
    • 三省六部制,增加了枢密院处理军事事务
    • 路、州、县
  • 元朝
    • 中书省、枢密院、御史台
    • 行省制度,行省之下设路、府、州、县
  • 明朝
    • 废宰相,设内阁
    • 省、府、县
  • 清朝
    • 军机处
    • 沿用了明代的省、府、县三级制

三公太尉、丞相、御史大夫
三省中书省负责决策,门下省负责审议,尚书省负责执行
尚书分六部工兵行(刑)使(吏)礼节(户)


秦朝中央实行三公九卿制,地方实行郡县制
汉朝中央延续三公九卿制,地方在郡县制基础上,设立了刺史,相当于州,用来直接监察地方官员,不直接参与地方管理
隋朝中央实行三省六部制,地方设州县,相当于秦朝的郡县
唐朝中央延续三省六部制,地方在州县基础上,添加了道,相当于汉朝的刺史,用来监察地方官员,不过唐后期道的地位不断扩大,可以参与到地方事务管理了
宋朝中央延续三省六部制,并设置了枢密院分管军事,地方路相当于道州县
元朝中央只保留了中书省、枢密院,添加御史台用来监察官员,地方设行省、路、府、州、县,相当于现在的省市县乡村
明朝中央废除丞相,设立内阁,将御史台改为都察院,地方简化为省府县
清朝中央设军机处,同时处理军政大事,内阁形同虚设,都察院依然监察百官,地方沿用省府县